
BUD專項基金
BUD專項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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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專項基金是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在2012年推出的,旨在協助香港企業把握國家「十二.五」規劃帶來的機遇,透過發展品牌、升級轉型及拓展內銷市場,開拓和發展內地市場業務。這個基金在過去十年持續優化,凸顯了政府對支持本地企業開拓多元化市場的重視。
值得注意的是,政府在2018年、2020年和2021年分階段擴大了基金的資助地域範圍,先是涵蓋東盟市場,後來擴展至包括其他與香港簽署自貿協定和投資協定的經濟體,這體現了香港企業拓展版圖的重要策略方向。隨著2023年「BUD專項基金—申請易」的推出,申請程序也得到進一步簡化,可以更好地照顧中小企的需求。
從資助上限和申請上限的提升來看,政府正不斷增強對企業的支持力度。特別是2022年將每間企業的累計資助上限提升至700萬元,以及每個項目資助上限提升至10萬元,這都有利於企業更有效地推動品牌建設、升級轉型和市場開拓。
香港非上市企業可以申請「BUD專項基金」,以推行在內地、自貿協定和/或投資協定經濟體*的品牌發展、升級轉型和營銷拓展項目。該基金提供高達項目總額50%的資助,每個項目的申請資助上限為10萬港元,而每個「BUD專項基金」一般申請的資助上限為100萬港元。每間企業在「BUD專項基金」下的累計資助上限為700萬港元。這項資助計劃旨在支持香港企業在內地和相關經濟體的市場發展和提升競爭力。
*由2024年3月3日起,「BUD專項基金」自貿協定及投資協定計劃的資助地域範圍涵蓋以下的經濟體: 東南亞國家聯盟十國(文萊、柬埔寨、印尼、老撾、馬來西亞、緬甸、菲律賓、新加坡、泰國和越南)、澳洲、奧地利、巴林、比利時-盧森堡經濟聯盟、加拿大、智利、丹麥、歐洲自由貿易聯盟四國(冰島、列支敦士登、挪威和瑞士)、芬蘭、法國、格魯吉亞、德國、意大利、日本、韓國、科威特、澳門、墨西哥、荷蘭、新西蘭、瑞典、土耳其、阿拉伯聯合酋長國和英國。
常見的【一般申請】資助類別
提升製造技術、開發新產品、升級服務 / 團隊、推廣品牌 / 產品 / 服務等 + 拓展新的境外市場
項目實施的類別必須能幫助企業達成以下至少一項目標:發展品牌、升級轉型或拓展營銷。
如項目涉及新產品 / 服務,申請者需要說明新產品 / 服務與現有業務之關聯,以及如何通過具體措施達到升級目的。
1. 升級或發展產品
購買 / 租賃機器 / 設備 / 模具
製作 / 購買產品樣本或樣板
採購的機器設備必須與升級直接相關,而非基本設施。另外,申請者需要擁有「 BUD專項基金」認可的業務單位(包括新設業務單位),用於放置機器設備。
2. 增設業務單位及人手
增設新業務單位
增聘員工
增聘之員工需要與申請項目直接相關、且完全用於推行項目。
3. 建立網上銷售平台
設計 / 建立網上銷售平台
項目審計
為帳目外聘核數
其他可獲資助類別
宣傳推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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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放廣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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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覽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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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傳用途的流動應用程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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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 / 優化公司網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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設計及製作宣傳品
檢測與知識產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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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測及認證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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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產品專利 / 申請商標註冊 / 申請版權保護
如項目涉及品牌建立 / 推廣 / 發展,申請企業需提供相關文件,證明商標可被註冊(如商標查冊搜尋結果)。
檢測 / 認證註冊僅適用於升級 / 製作新產品。現有產品 / 服務在進入目標市場前須持有的認證 / 法定許可將不獲資助,申請者需在申請資助前取得相關證照,確保業務能於目標市場合法推行。
資料來源: 「BUD 專項基金」政府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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